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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第十届淄博文学艺术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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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08: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淄文奖字[2016]1号

各区县文联、各大企业文联市文联所属各协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淄博文学艺术奖评选委员会研究决定,第十届淄博文学艺术奖评奖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中共淄博市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积极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坚持文艺的“两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发现和培养我市优秀文艺人才,激励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伟大时代优秀作品”,推动我市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为文化名城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评奖程序

根据各协会的实际情况,首先由各协会对申请参评的作品进行初评,并填写淄博文学艺术奖评审表(一式二份),连同初评通过的作品(包括原作照片)和有关凭证复印件,在提供纸质材料的同时提供电子版一并报送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经市评选委员会全体会议,评委无记名投票通过之后,最终确定获奖作品。

三、评奖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淄博文学艺术奖”是淄博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文学艺术界的最高奖项。认真做好淄博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是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着力建设文化名城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发现和培养我市优秀文艺人才,激励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和推出优秀作品的有效重要途径,对于促进我市文学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区县文联、各协会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淄博文学艺术奖评奖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各区县文联、各协会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发动,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多方征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总结往届经验,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把代表淄博最高水平的优秀作品选出来。

3、严肃纪律,确保质量。坚持和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评选原则,树立精品意识和质量第一的观念,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和人情奖,使整个评奖过程透明度高,风气正,真正把优秀的作品选出来,以推进我市文学艺术创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4、各协会要认真规范地做好作品初审工作,并于11月20日前将各艺术门类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文联组联部),逾期视自动放弃参评资格,不予评选。
   
附:1、第十届淄博文学艺术奖评选实施细则
2、第十届淄博文学艺术奖参评作品分配表
3、淄博文学艺术奖个人创作作品申报表
4、淄博文学艺术奖个人创作作品申报表
5、第十届淄博文学艺术奖申报作品统计表

淄博文学艺术奖评选委员会
2016年10月

附件1
第十届淄博文学艺术奖评选实施细则

    淄博文学艺术奖是淄博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淄博市文学艺术作品的最高奖项,是考核、晋级、评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及淄博市拔尖人才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为切实组织好淄博文学艺术奖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范围

    1、凡常住户口或经常居住地在淄博的个人以及注册地在淄博的单位创作、发表、制作、生产和演出的文学艺术作品,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2、参评文学艺术作品须是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期间发表、出版、展览、演出和播出的作品。

    二、参评条件与标准

(一)文学作品应是弘扬主旋律、内涵丰富、体现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艺术上富有开拓创新特点,语言风格上具有独特鲜明的个性,审美品位高尚的文学精品。

1、参评图书类作品须为出版社正式出版、具有全国统一书号的书籍。

2、参评论文或文艺作品须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3、丛书如在评选期限内已出齐可由丛书主编申报,如未出齐,可由单册作者(著作权人)单独申报。申报时以封面或版权页署名为准。

4、作者在已入编的文艺出版物中的作品,如出版物的主编、编著、副主编等均未申报评奖,作者可经其同意后单独申报。申报时以原件的目录作者名或正文标题下的署名为准。

5、版权页或编委会名单中的顾问、编委、主审、策划等不具备有申报权,其申报权在“作者”和“主编” 。

(二)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电影、电视等节目、剧目,应是主题鲜明、艺术水平高、人民群众欢迎,在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作品。

(三)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应是艺术水平高、参加市级以上文艺家协会和文化主管部门举办的大展或竞赛、社会反响大的艺术精品。

(四)民间文艺类作品应是文学艺术价值和社会应用价值较高的文化艺术精品;文学评论和理论作品应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准确、深刻地把握思想内涵,具有独到的观点和见解,对解决文学领域的重要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的重要作品。艺术研究著作应是对艺术领域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意见,并在实践中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重要作品。

(五)同一件作品,不得在本奖的两个艺术门类中同时申报。要鼓励新人新作,向基层和中青年作者倾斜。往届已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评。

(六)确认作品时限以出版物版权页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论文、文艺作品以报刊(原件)出版时间为准。参展、演出、播出的文艺作品以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为准。

(七)两人以上合作的作品,须由合作者商定申报者。

(八)申报文艺奖的作品尺寸要求为:美术、书法作品不小于四尺对开,摄影作品不小于高、宽40CM并装框,刻瓷作品不小于18寸盘并装有支架,盆景类、雕塑类作品说明图片不小于16寸。

(九)除尺寸比较大作品外,所有参评作品一律是原作,不得以图片形式参评。

三、评奖程序与方法

    1、作品登记:各协会对所申请参评的作品进行逐一登记、审核,主要审查提交作品是否在参评范围。所有符合要求的参评作品在提报时,必须交作品原件,否则不予登记,同时要提交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证书只供初评参考。

    2、初评:由各协会根据评审条例的规定对所提报参评的作品进行初评。在登记的基础上,制定评审办法,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按照分配的名额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投票表决。之后,要填写淄博文学艺术奖评审表(一式二份),连同初评通过的作品和有关凭证材料复印件一并交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文联)。获奖作品由淄博文学艺术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以照片形式和申报材料存档管理,作品原件在评选结束后退回。

3、终评: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各协会所提报的初评作品报市评选委员会。在市评委会对初评作品进行认真审核、审读、审阅和筛选的基础上,经充分酝酿和民主协商,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获奖作品,获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票方为有效。

   4、获奖作品在评奖工作结束后在市文联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评委会受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5、市评选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般由各协会专业人员与社会上在此专业上具在较大影响的人员的组成。

四、奖励名额、标准与奖励管理

(一)奖励名额、标准

1、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第十届淄博文学艺术奖的获奖作品数额控制在60件左右,其余参与初评申报的作品为提名奖。

2、由各协会组织初评上报。各区县文联、大企业文联所属的文艺家协会和市老年书画学会、老年刻瓷协会的作品申报均通过市文联所属协会对口申报。

3、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综合平衡、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奖励管理

1、淄博文学艺术评奖委员会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淄博文学艺术奖提名奖只发证书不发奖金。集体作品获奖,证书、奖金将授予集体,多人合作的作品其证书发给前三名作者,奖金由作者协商合理分配。

2、获奖作品在正式颁奖前如作者本人或他人对获奖作品有重大异议,且未能与评委会意见达成一致,作者可向评委会提出撤奖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取消获奖资格。如发现获奖作品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作品等重大问题,包括违背评奖规则者,在取得有效证明后,评委会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已颁发证书和奖金的须全部追回,其作者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淄博文学艺术奖评奖。

3、终评结束后将适时召开会议,由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委员会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奖励。

4、参加评奖的全体评委,须严格遵守评审工作规定,做到公道、正派、守纪,坚决杜绝徇私情、泄密等不良现象,如有违反者由领导小组视情取消评委资格。

5、所有参加评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遵守有关纪律,认真负责,保守秘密。

6、本细则实施由市文联负责组织,解释权属淄博文学艺术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
第十届淄博文学艺术奖参评作品分配表


数  量

协  会
初评申报
作品数额
评奖数
(约60%)

备  注

作家协会
10

关于评选第十届淄博文学艺术奖的通知
书法家协会
11

美术家协会
11

摄影家协会
10

音乐家协会
10

舞蹈家协会
10

戏剧家协会
6

曲艺家协会
4

赏石盆景花卉艺术家协会
5

刻瓷艺术家协会
5

民间文艺家协会
6

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
6

动漫艺术家协会
3

雕塑艺术家协会
3

文艺评论家协会
5

合计
105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7 09: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附录表格】评选第十届淄博文学艺术奖的通知

附录表格(此图表可下载打印):
截图-1.jpg

截图-2.jpg

截图-3.jpg

截图-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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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7 10: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下载】评选第十届淄博文学艺术奖的通知

关于开展淄博市第十届文学艺术奖活动通知.doc (111 KB, 下载次数: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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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8 11:44:59 | 显示全部楼层
苗老师,您好。
下载的表格怎么是截图,太小了不能用。您看看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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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8 12: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浪流浪去 发表于 2016-10-28 11:44
苗老师,您好。
下载的表格怎么是截图,太小了不能用。您看看怎么回事。

360截图通知.jpg
三楼的doc文件可供点击下载,可不必下载二楼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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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8 12: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柳泉 发表于 2016-10-28 12:14
三楼的doc文件可供点击下载,可不必下载二楼截图。

好了。谢谢苗老师。这样就是把整个文件,全部下载下来了。这样就能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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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8 15: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大好消息,是进一步推动我市文学艺术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我虽无参选作品,但是也积极拥护这项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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