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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归去来兮 于 2014-11-17 22:15 编辑
今晚看了论坛里许多诗人写的十四行诗,不谈内容,单说格式,觉得有点不大妥当。我家有冯至的《十四行集》,且从网上搜到如下的一篇文章,转过来,让大家看看。也想为“十四行诗”这一古老的西方格诗正名——不是十四行的诗就可以叫做“十四行诗”的。
转文节选如下。
浅析冯至二十七首十四行诗韵律 ——兼谈原诗改动之感想 摘要:
十四行诗原本是西方诗歌中格律最为谨严的诗体,它以爱情为最主要的内容和主题。在冯至之前的中国新诗人也曾尝试运用,但都不大成功。冯至将自我情感与变体十四行诗相结合,创造了独特的十四行诗格律。在继承和发展原来十四行诗格律的同时,冯至还将自己庄重的生活态度和创作态度融汇到其二十七首十四行诗中,本文着重从其二十七首十四行诗的韵律方面探究其变体十四行诗的独特性与对新诗格律的创新意义。
关键词:冯至, 十四行诗, 格律
正文:
十四行诗,原系中世纪民间流行并用于歌颂的一种短小诗歌,后为文人所采用。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诗人彼特拉克是最早的十四行诗作者。他的317首十四行诗都是用以抒发他对一位名叫劳拉的女孩的爱慕和思念之情,因此,这一主题也就决定了后人十四行诗的爱情内容。但是冯至并没有囿于彼特拉克的局限,而是勇敢而巧妙地扩大了十四行诗的抒情内容,从自身的生活体验到创作态度各个方面都无不涉及。除此之外,由于诗比任何艺术都更顽固地具有民族性,他还将十四行诗的格律加以改进以适应汉语语境中与其不相适应的部分。
十四行诗的成熟是在十七世纪的英国,因此,英语便成为了研究十四行诗不可绕过的途径。
一.冯至十四行诗的韵律
语音的韵律成分包括重音、音长、停顿、语速、音高、音域等。这些成分也具有明显的区别意义的功能,能直接表达发出者(说话人或写作者)的情感态度,因而具有极强的表意功能和文体功能。但是汉语在节奏方面是以音节计时的,而英语是以重音来计时的。汉语的音节数目是节奏的基础。由于汉语是一字一音,因而字数成为汉语诗歌节奏的一种直观形式,在汉语古体诗中,意群的划分,停顿的位置等都以字数为基础,显得整齐直观,一目了然。英语诗歌的节奏,则靠重音来实现:常常按重音和轻音交替出现的模式来安排节奏。一个重音常常伴随着一定数目的轻音,各诗行中相对应的重音所伴随的轻音数目常常相等或者大致相等,例如叶芝的《当你老了》:
When you/ are old /and gray /and full /of sleep
An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
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Your eyes /had once ,/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W·B·Yeats《when you are old》
在冯至十四行诗中,诗的停顿却并没有按照汉语的规则来进行,而是依然按照英诗的节奏加以变化来实现的。
根据王力先生的归纳十四行诗正式的押韵方式主要有:
(1)前八行ABBA/ABBA,后六行CCD/EED(意大利派)。即前八行,第一、四、五、八行互相押韵,第二、三、六、七行互相押韵。其中有两个抱韵。后六行第一、二行押韵,第四、五行押韵,第三、六行押韵。冯至十四行诗第十五首韵律格式为ABAB/CDCD/EEF/GGF,与其极为相似,是其变体。
(2)ABBA/ABBA/CCD/EDE(法国派)。冯至十四行诗第十二首韵律格式为ABBA/ACCA/AAD/ADA,也是由此变化而来。
(3)ABBA/ABBA/CDE/CDE(英国弥尔顿式)。冯至十四行诗第八首ABAB/CDCD/EFG/EFG和第二十六首ABBA/BAAB/CAC/DAD,也是由此演化而来。
(4)ABBA/ABBA/CDC/DCD(英国济慈式),冯至第十八首ABAB/CBBC/ABA/CBC,由此演变而来。
十四行诗四种正式押韵方式,在冯至十四行诗中都能找到变体,这可以说明,冯至在创作十四行诗时并非随意而为,也是遵循正统的押韵方式,然后加以改变以适应自己的思想情感的表达效果。
彼特拉克的诗按四、四、三、三编排,每行诗句11个音节,一般为抑扬格,其押韵格式为ABAB、ABAB、CDE、CDE或ABBA、ABBA、CDC、CDC。这种诗体被称为“彼特拉克体”或“意大利体”。在冯至十四行诗中,全部按四、四、三、三编排,完全继承彼特拉克的规范,前两节其主要格式为ABBA,CDDC或者ABAB,CDCD,如果将冯至全部二十七首十四行诗的音律加以总结,我们可以发现,第一节ABAB格式共出现九次(一,八,十四,十五,十六,十七,二十,二十一,二十三),第一节ABBA格式共出现十五次(二、三、四、五、六、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八、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第二节CDCD格式出现十一次(一、七、八、九、十四、十五、十六、十七、二十、二十一、二十三),第二节CDDC共出现十三次(二、三、五、六、十一、十二、十三、十八、十九、二十二、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
十四行诗传入中国后,按照每行的音节数目来分,又可分为不同的变式。在中国常见的是十字音,也有十二字音及十字音以下。
例如十四行第二首用十字音:
什么能从我们身上脱落,
我们都让它化作尘埃:
我们安排我们在这时代
像秋日的树木,一棵棵
把树叶和些过迟的花朵
都交给秋风,好舒开树身
伸入严冬;我们安排我们
在自然里,像蜕化的蝉蛾
把蚕壳都会在泥里土里:
我们把我们安排给那个
未来的死亡,像一段歌曲,
歌声从音乐的身上脱落,
终归剩下了音乐的身躯
化作一脉的青山默默
第二十二首则用六字音:
深夜又是深山,
听着夜雨沉沉。
十里外的山村、
廿里外的市廛,
它们可还存在?
十年前的山川、
廿年前的梦幻,
都在雨里沉埋。
四围这样狭窄,
好像回到母胎,
我在深夜祈求
用迫切的声音:
“给我狭窄的心
一个大的宇宙!”
根据此主要格律,我们可以对冯至十四行诗中的个别字词读音予以确定。譬如第十四首,“浓郁的扁柏”,“柏”字不应念做bai,而应念做bo,因为如果念做bai则失律,不合“ABAB或ABBA”格式。第七行“但是初春一棵枯寂的”,末字“的”应读作di,而非de,原因也是要与“是”shi押韵。
第十七首也是如此,“但曾经在路上走过的”,末字“的”也应读作di而非de,也是要与里li押韵,成为ABAB格式。
至于第十一首“你为几个青年感到‘一觉’”,“觉”字毫无疑问要读作jue,不仅是要与灭mie押韵,更重要的是,冯至在自注中也说到“鲁迅的《野草》里有一篇《一觉》”,因此,此处无可置疑。
此外,其二十七首十四行诗多押ng韵,使得诗歌整体读来感情真挚深沉而不轻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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